深入解析《9101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修订草案的技术更新及实验室应对策略
随着药品监管标准的不断提升,近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对2020年生效的《9101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进行了细致的修订,引入了新的技术要求和验证参数,并发布了第二次草案公示稿(以下简称“草案公示稿”),旨在确保分析方法验证更加科学、精确、全面,并且与国际指导原则ICH Q2要求趋于一致。笔者对该版公示草案进行了深入研读,梳理出部分关键技术更新点,并提出了实验室应采取的适应策略,以期帮助同行适应不断进步的分析技术和GMP环境,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
1 草案公示稿更新要点解析:
1)引言部分的精准定位:草案公示稿明确限定了指导原则的应用范围,强调了指导原则与药典要求的一致性,即适用于符合药典要求的分析方法验证。这一修订有助于聚焦药典标准,确保验证方法的严格性和统一性,而且也强调了与国际药品监管要求的一致性。
2)稳定性指示特性的实证加强:草案公示稿对于稳定性指示特性的证明提出了更高标准,要求分析方法能够准确反映药品在实际存储条件下的稳定性。这要求在验证过程中采用含有相关降解产物的样品,包括使用加标分析物和含所有已知干扰物的样品,已暴露于各种物理和化学强制条件下的样品,或实际过期或经过强制条件存储的样品,以确保验证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更全面地评估分析方法的稳定性。
3)多变量分析方法的系统考量:草案公示稿首次引入了对多变量分析方法的考量,包括对校正、内部测试和验证的全面要求,强调了在多变量分析中对数据预处理和模型预测残差的评估,这有助于提高多变量分析方法的验证质量和预测准确性。
4)专属性/选择性的强化要求:草案公示稿对专属性/选择性的验证提出来更详细的指导,特别强调了对中药材近似品和混伪品的区别能力,以及复方制剂的组方药味间相互干扰等因素,要求验证过程中必须考虑这些因素。这意味着在专属性/选择性的验证中,可能需要采用更全面的比对和分析手段,确保分析方法能够准确区分目标成分和潜在的干扰物质。
5)准确度和精密度的严格评估:草案公示稿对准确度和精密度的验证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例如在加样回收试验方面,要求添加的待测成分量与供试品中待测成分原含有量之和必须在校正模型范围之内,这有助于提高分析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还提出了准确度和精密度联合验证的新的执行策略,鼓励使用综合性能标准来评价分析方法的整体性能,这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分析方法的可靠性。
6)检测限和定量限的精确确定:草案公示稿要求报告检测限/定量限和用于确定检测限/定量限的方法,而且明确要求:“如果检测限是基于视觉评价或基于信噪比确定的,应呈现相关数据、图表和所用方法。在通过计算或外推获得检测限估算值时,该估算值随之可通过分析浓度接近或等于检测限水平的适当数量的样品来验证。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得到定量限估算值,都应将其视为初始值, 随之应通过分析浓度接近或等于定量限水平的适当数量的样品来确认。如定量限远远低于报告限度(例如,定量限约低于报告限度的1/10以下时),可合理地省略前述的确认验证”。这些方法的引入使得检测限和定量限的确定更加科学和精确。
7)系统适用性试验的明确强调:草案公示稿对系统适用性试验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将其作为分析方法验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ICH、USP、CDE等指导原则的验证要求趋于一致。这要求在方法验证和日常运用中,都必须满足系统适用性试验的标准,以确保分析方法的日常性能始终保持在验证时的良好水平。
2 实验室可能的应对策略:
1)更新标准操作程序(SOP):草案公示稿转正生效后,实验室应审查新的标准要求,评估与现有操作有显著变化的部分,并更新SOP,确保分析方法验证执行与新要求一致。
2)增强人员培训:实验室应加强对分析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新引入的技术要求和验证参数的理解。培训应涵盖理论指导和实践操作,确保人员能够熟练执行更新后的验证方法。
3)重新评估现有分析方法:实验室应对现有分析方法进行全面评估,根据新要求重新评估其适用性,并在必要时进行补充验证或重新验证,这可能包括对分析方法的稳定性、专属性等进行额外的实验。
4)定期检查和持续改进:定期检查实验室对分析方法的验证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新的要求,并持续改进。
5)加强外部技术沟通:鼓励企业参与业内专业的研讨会,并及时与监管机构或咨询机构保持沟通,及时了解进一步的指导或解释,确保实验室的应对措施合规得当。
结 语:
《9101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草案公示稿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技术要求,有利于使分析方法验证的实施更加规范化,有利于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科威技术团队将持续关注该指导原则后续的修订情况,并深入研究和应用这些更新的指导原则,我们期待与业内同行共同研究和学习、进步,也期待与业界同行的更多交流与合作。